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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样所会所不知使用起来怎么样
i不能用网络软件...
我觉得要是还是可下的,至于规范我想二个方面都有些模糊,但我认为1)毕竟楼梯和电梯都做一起的,楼梯间都做下去,消防电梯做下去也可以做下去,毕竟相对工程的造价来说也不会增加蛮多,就工地上实际施工开挖土方来说,要方便多了 2)而且消防电梯的集水井均要考虑下沉,所谓"有条件的可以将井底的水直接排向室外"我想这是要有足够的室内外高差或对管网有特别的要求,而有这样的条件不是所有的工程都有的.3)就是期普通电梯不要下到地下,这样有消防电梯的话,我感觉对地下室与地上部分的联接在一些使用上还是要方便得多.
有很多问题!我天正7.0 for2002加tSSD 2.8N1、探索者的尺寸修改不是一般的不方便!建议与天正建筑配套,没办法做结构以建筑为准。2、探索者的字体高度不够,转换PKPM的文字时老成了250高!又得查找替换,麻烦!
呵呵,上下楼梯我想规范中是没有硬性规定的,按大多数人的习惯还是左手扶楼梯,右手提东西的, 至于当设计布局有要求时,那就综合考虑的。
还有一点就是楼梯的疏散宽度,计算出来的总宽度是指每个楼梯间取一个梯段宽之和,而不是每个楼梯间的宽度之和,因为疏散时一个楼梯间只有一个梯段的宽度是用能用来疏散的,也就是或上或下,只能算一半
6楼说的好像有点不对的: 你说的计算宽度,在一二层时没错,“当然还要考虑疏散距离的限制。二十米,室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二十米”这一点是指尽端式疏散距离的,在商场中若按这个来说的话营业厅的楼梯就有蛮多的,应按二个楼梯之间的疏散距离来定的,也就是封闭式楼梯的二点之间可以到80M的,
我和各位同行的观点倒有点不同,虽然我也认可与甲方的责任有一定的关系,但我们设计院的同行在最初的设计当中是可以提出来的,致少是让甲方知道这个地方的问题,现在的门面基本上都是采用的全玻璃门,中间只留柱子的位置,明知宽度上是不能满足消火栓的要求,在当初的与水电专业之间的协调时就要在正确的位置来留消火栓的位置.真正到了装修来处理的时候我觉得是不得已的办法了.
我觉得这也是理论与实际之是的一种差距。在方案设计的时候的总想着能做点独到的地方,给设设上以亮点!!往往从美观上考虑的太多,在造型上加以处理,而在最处的方案设计的过程时在做效果图的时候一般都会做的好看点,来让甲方满意!往往接下来的施工图过程当中可以会加以调改,本身建出来的东东就以与效果图不同了,在加上甲方的一些方面的调改,与之相差更多了,
低层的为1050,多层以上为1100